羅致光:調整院舍人均面積須考慮周全 以免好心做壞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20 18:51

最後更新: 2018/05/20 18:5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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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社署轄下工作小組早前開會檢討安老院與殘疾人士院舍服務,惟其中最低人均面積檢討議程突被抽起。勞褔局局長羅致光今發表網誌表示,探討調整院舍法定最低人均樓面面積須考慮周全,以免「好心做壞事」;如調高現時法例最低人均面積要求,宿位數目便下降,將令私營及津助或資助宿位數目及輪候時間受影響。

羅致光解釋,若以現時約4.2萬個非資助私營護理安老院宿位計算,將法定最低人均面積由6.5平方米提升至9.5平方米,宿位便減少15.8%;若進一步提升至16平方米,宿位會減少45%。

他稱,屆時即使無安老院結業,亦至少有1.1萬名長者需遷離安老院,資助宿位亦會減少超過4000個,要額外興建40間資助安老院才能填補缺口,以現時興建資助安老院速度估計,最少要30多年才可作出應接。

他直言,現時法定最低人均面積已經訂立超過20年,認為有必要提升,惟社會需平衡理想與實際的情況,為老人家謀福祉同時要顧及整體可行性,避免令失衡供求更加惡化。

羅致光強調,政府在安老服務問題上,正面臨土地和人手兩大障礙,雖然政府已經努力追落後,但仍然會「愈追愈落後」,因為必須「寸土必爭,千方百計」,覓地興建安老院。